史上最大的戰爭,史上最小的戰爭 – 《九把刀抄襲事件》想法

我其實不認識九把刀。這裡的不認識指的是我從未見過他,未跟他談過話。不認識也包括了,我沒看過他的書,沒看過他寫的劇本,沒去過他的網站。九把刀先生對我來說是如此陌生,他之於我是如此遙遠的距離,以致我只能從書店排行榜上知道,他乃是目前書市排行榜最熱銷的青壯作家之一;我只能從報章雜誌上知道,他似乎也參予過戲劇演出,延伸才華的觸角如此廣大多元,讓我覺得他有點秋元康或是筒井康隆的味道。

而我討厭筒井康隆。

所以,糟糕了XD。


危險發言啊啊啊啊!!

不是說我討厭所有的多元作家,而是因為我那古怪孤僻的水瓶座個性作祟,我堅信作者不過是手上筆的傀儡爾爾,筆下的繁花世界只不過是靈感之神在腦細胞之上的一時作亂,這跟作者本身的高矮長相等外在條件毫無相關,甚至與作者的內在性格也無法做一對一的對應,名畫「逮捕耶穌」表彰了掙扎人性中的神性,但卡拉瓦喬可是個不折不扣的流氓混蛋;有「天下號能書,無出公之右者。」書法大家美名的蔡京,可是把北宋財經徹底斷送的大貪臣。

我不是說每位作家都有人面獸心的可能性,只是手上的筆既不代表作家的心,那又何必把自己赤裸裸地展現在無情的鎂光燈下呢?讀者喜愛的、憎恨的,也只是你空想出來的文字罷了,「沒有人會愛上克拉克肯特」,作家與超英雄應該站在悲哀的相同陣線。所以我認為作家應當蒙上神秘的面紗,只以文字編織他的真面目,當然像是志玲姐姐或是愛麗絲妹妹這樣的作者除外。

所以我無法喜歡九把刀這樣的作者,這跟他的書無關,跟他的長相無關,我單純只是個神秘主義的信徒,他那對我來說過度大方的曝光程度,讓同樣身為一個書寫者的我感到些許不安。「你不怕被瘋狂書迷騷擾?」「你不怕你的照片在網路上被人猥褻塗鴉?」甚至「你就那麼熱愛當個公眾明星?」,很糟糕,很負面,我不禁想著,也許他私底下是個好人,也許他每個月都刷卡給聯合勸募,也許他會在見面時給我一根棒棒糖與一個擁抱,但那對現在的我來說有點遙遠,更無法提升我對他的評價。

所以當我看到這則新聞時,更堅定了我對他的想法。

「九把刀控高中生 得獎小說抄襲」

超人氣網路作家九把刀爆發作品疑遭抄襲風波!新店高中十五歲高一男生陳漢寧去年投稿小說創作,參加台北文學獎比賽,入圍後被質疑抄襲九把刀作品,但經名作家季季、朱天心等評審比對後,認定無抄襲,仍頒發佳作獎;九把刀事後希望校方「處理」陳生,其經紀公司昨則打算對陳生提告。

這是蘋果日報連結

然後看到網路上的討論,才發現九把刀遇到的抄襲事件不只一起(請參照Evctw Wiki):

其中有一句令我不由得瞇起眼睛….

九把刀考慮到不想讓抄襲者的前途因侵犯著作權留有法律案底,於是除了公佈抄襲文與原文比對之外,並不打算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只想讓賴奕倫身敗名裂而已。

說實話,以九把刀今日的名聲來說,絕對不是默默無聞的創作者,創作者的文章是個人的心血,如果覺得權益受到侵犯,覺得這是違背著作權法規範的行為,那麼大可以進行相關法律上的訴告。其實就算九把刀先生不出面,身為權利代理人的出版社也應該會以法律管道阻止這種狀況,但不管怎麼處理,對於九把刀現有的立場來說,絕對不是獨力逆天這樣困難,他有知名度,有出版社,有法與理與廣大的讀者支持,用這樣的力量去執行的正義卻不是以法論法,而是近似私刑伺候的處決,這樣,真的好嗎?

我痛恨一切借大眾之力行私刑之實的正義,我反對一切程序不合理的公開正義,如果要搞檯面下的動作,OK啊,自己跟幾個人偷偷查對方住址上門問後幾句,怎樣都隨意,但千萬請不要乘著公開輿論的浪頭,當頭給對方痛恨一擊。因為群眾的熱情是很容易被煽動的,群眾的智商在高漲的熱情之下會慢慢退化,任何大規模的活動都有可能因為某句不理性的口號,某個不恰當的舉動,而導致沒有任何人能夠掌控的暴動,街頭運動如是,網路上的風潮更是如此。正義,這兩字何其冠冕堂皇,我相信有「個人」的正義,你相信你的信念,我崇尚我的原則,但我不相信任何「群體」的正義,因為那通常只會簡化成一句虛幻的標語,以及繁衍出無數難堪的慾望與災難。

我時常思索,為什麼群體運動總會導致某種有違活動本意上的概念偏差?規模越大,破壞也越大,難道正義之名真是如此難扛?難道九把刀本人的想法真的如此趕盡殺絕?難道那些難堪的言論只是因這次事件而被鼓動的群眾雜音?又或者,難道這些令我搖頭的行為根本只是又一個網路謠言?

這次的高中生事件,格外令我好奇起來,這個事件竟然是20號蘋果日報的頭條,鬧得這麼大,PTT的八卦版也有一大堆關於這事件的討論,我很想知道九把刀自己的想法,遂在網路上找尋他的blog,很輕易地便找到了「參見,九把刀」,更讓我意外的,看到了這五篇文章。

2008年第一場戰鬥(1)這是我媽媽
2008年第一場戰鬥(2)那個女孩流著眼淚
2008年第一場戰鬥(3)我決定隻身赴會
2008年第一場戰鬥(4)媽,你養我養得很好
2008年第一場戰鬥(5)逆流的眼淚

這幾篇文章解釋了九把刀自己在事件爆開前與後的處理態度,他受到此事件衝擊下的心情,以及他對事件相關者的看法。他很誠實,文章寫得很長,裡面看得出他的不忍、憤怒,以及更多的是,痛苦。他對過去抄襲事件的抄襲者態度,並不像我所想的一般鐵手無情,他在政大賴奕倫事件時的脫序處理,自己似乎也有一些反思。而在這次狀況中,他試著與對方表達自己的立場,但是得到的反應卻不像我們在報章上看到的那樣誇大,更重要的是,錯誤。雖然我沒辦法像他那樣說出「我用我的懶叫發誓,媒體不是我叫去的。」這種話,但我覺得,如果今天我是他,我可能無法像他處理的更好,而是更早淪為另一方巨大聲音傾軋下的零碎肉塊

這些文字讓我對九把刀的印象有了一部份的改觀,在這次事件中,他其實也是某種不理性浪潮下的受害者,讓我看到,在這次事件尚未蓋棺論定之前,由報紙媒體所建構出的某種具體輿論,已經在冥冥之中對視聽者種下了不可磨滅的既定結論。「九把刀仗勢欺人」、「網路天王九把刀無理強壓平凡高中生」,在這些嗜血的標題下,真正的事實與討論的空間都被忽略了,這起事件反而變成了一種慾望投射的目標:原本對九把刀既有成見的人,投射更多對於九把刀的怨恨;對九把刀心願誠服的粉絲們,投射自己的喧鬧聲音作為忠心護主的表現;而對這整件事一無所知的普羅大眾,則可能不但對九把刀更多插上一把刀,甚至,對台灣網路文學界可能更投射了一份張牙舞爪的偏見。

而抄襲與否,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在混亂的戰場上,又有誰能佇足思考到底為何而戰呢?也許我們已經在台灣看到過太多的例子,陳冠希是不是性變態?張柏芝是不是自作賤?馬英九是不是抓著綠卡不放?謝長廷是不是抓著宋七力不放?比起這些來,論斷抄襲這件文壇上爭議最多研判也需最嚴謹的事情,似乎全在無盡地謾罵與細數有幾個字重複的粗略分辨中,悄悄地,才剛懷胎授精便已夭折。

為什麼九把刀很喜歡把戰鬥掛在嘴上,為什麼他的照片或是握拳或是怒吼,我不太清楚,但在這不是第一次他被抄襲的事件裡,他的確正在戰鬥著,但我想他並不是向著那位高中生擺出戰鬥姿勢,更不是為了捍衛自己作品的權利而戰鬥–當然這並非他本人的本意。也許如果今天我們是日本人,也許我們身在美國,那他也許真的可以為著著作權好好打上一架。但很不幸的,我們身在台灣,這是個擁有數項世界第一的偉大島嶼。

這是個地球上最愛精神活動的島嶼,因為沒有人在意物質上的事實根據,大家最熱中的是以高來高去的假想、推理、理論來互相壓倒對方。

這是個地球上最熱情團結的島嶼,因為大家最喜歡聚集在一起呼口號,不允許個人不歸屬於任何勢力,並且極力排斥打壓其他團體,儘管到後來連自己的立場都遺忘了…

這是個地球上最崇尚正義的島嶼,因為每個人都嫉惡如仇,視任何不法為殺父殺母仇人,你敢拍裸照?把你的裸照分給大家看!你敢呆在家看動畫看黃色小說?把你拖出來掛上宅男的牌子嘲笑一番!你敢娶外籍新娘?我們就不發工作証給你老婆!還要查查你老婆身上有沒有陳年毒素危害我們台灣正統血源!

或也許國外的環境不像我幻想的那樣,也許全世界都跟台灣一般偉大…那麼,九把刀先生,恭喜你,也許你正一個人參與著史上最大的戰爭這是一場向著無理性高破壞性的人類劣根性的戰爭,你對抗的是每個人心裡的嗜血心態,你對抗的是我們不分由說就為對方扣上帽子的非我族群心態,你代表的不只是你的親筆小說而已,你也代表著每個對這場事件輕易下結論的人而戰,代表著他們與他們自己內心的心魔而戰,代表著他們與「我想看名人出糗!」、「我才不管他的死活,先罵一頓(先拷貝一份)!」、「誰叫你那麼有錢有勢!」、「文壇老前輩大戰網路後進有多好看!」這些壞念頭作戰。很不幸地,那原本只是專屬於每個人自身的史上最小戰爭,我們都應該自己做好本份的,我們都應該自行規範住那基因裡的劣根性的。沒辦法,九把刀先生,誰叫我們是偉大的台灣人呢!

我不知道這件事件到底誰對誰錯,我也不願意現在就定下結論,我只是希望,你,或是妳,在向九把刀或那位高中生拋擲手上的大石頭之前,請先轉過身,擺好戰鬥姿勢,先確定自己內心那場史上最小戰爭打贏了沒!

83則留言 追加

  1. 秤子表示:

    這是我看過對於這個事件,最精闢的見解。
    雖然我看過不少九把刀的書,也喜歡其中的一些作品。
    但我也認為一些鄉民的作風實在很可怕…….

  2. Danny表示:

    中立又中肯
    多麼希望這篇文章剛好可以夾報在當天那份蘋果日報裡
    至少給看到那文章的人們另一個思考的機會。

  3. 愛嘶卡表示:

    想想還是寫在你這就好了:

    最近包括這則在內、豔照門事件,都讓人喚醒了麻木背後的自己。

    想起了在人群中保持清醒的疲勞、以及在人群中不選邊站、不加入「鞭」、「挺」其中之一的行列,是多麼痛苦、多麼不值。

    真是非常無奈。

  4. 貓玲玲表示:

    我最喜歡的是那句「掙扎人性中的神性」,因為我向來認為,人要有掙扎才美,否則看了半天根本不曉得這個人精神何在。

    「龍貓之眼」再度讓我看見了這種美。

    然而,感觸最深的是「正義」的部份。這不禁讓我想起早年翻譯「銀河英雄傳說」時的震撼:「全世界有多少個生日,就有多少種正義。」

    感謝龍貓的分享。

    PS, 這篇借我貼在我家的推薦邊攔,先斬後奏了。

  5. uhc表示:

    我昨天有想到這個問題,沒想到今天從龍貓的文章中看到了:「九把刀抄襲事件」這種標題看起來一整個像是在講九把刀去抄別人文章的感覺呀!

    另外這件事我想歷史自有公論,倒是昨天晚上等了半天的新聞都沒看到相關消息,反而都是灌C的報導,媒體消費新聞的速度已經這麼神速了嗎?才幾天沒看電視就LAG很大orz

  6. metalbh表示:

    我一直都覺得嗜血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我在九把刀網誌上留言的
    『挺不挺你不是重要的地方了
    事情會怎麼落幕
    對這些鄉民們或許過一陣子也不再重要
    生活依然會壓著我們喘不過氣
    在為心中的正義爭一口氣時
    卻又為這個社會感到深深地無奈…..』
    這件事發展至今的確可以放大為戰爭
    只是這場戰不是吶喊的鄉民的
    受傷害的流血的始終都不會是鄉民
    鄉民從頭到尾都是一樣
    不管哪個事件都是一樣
    都是在看熱鬧…….
    我贊同你說的『這是個地球上最愛精神活動的島嶼』
    卻不認為我們這個島上有所謂崇尚正義之事
    對於群體的殘暴式自以為正義
    如果也可稱之為崇尚正義
    那真是叫我惶恐不已

  7. Yichuen表示:

    沒有多少現代人類能忍受得了孤獨、單打獨鬥
    所以…. 只好 ……
    …. 選邊站 (群聚效應)
    才能激起心中 那毫無意義的快感
    真相 反而變得不重要了….

    我想如果那天 他外婆把事情弄清楚 好好溝通
    沒向水果報料的話
    這幾天 這幾百萬個評論文字(鄉民)應該就沒機會出現了 …. 囧

  8. Livestock表示:

    很少跟龍貓大有意見不一致
    不過這件事情我看的角度卻跟龍貓大完全不一樣
    以我看,這件事的重點在「抄襲」兩字
    九把刀覺得有抄襲,可是評審不覺得,只是模仿,所以獎頒了
    問題是當作者跟評審對抄襲意見不一致的時候,該聽誰的?
    很想知道國外文壇遇到這種情況時,是如何處理的
    而我個人的看法是
    抄襲跟模仿有著天壤之差,
    抄襲指的是原封不動的照抄
    模仿指的是類似概念的書寫
    評審覺得只是模仿,不是抄襲
    但如果是在評一個文學獎,讓有明顯模仿事實的文章得第一名,這樣對嗎?
    我心目中的文學獎,文章概念好歹得要是自己想、自己寫的吧
    如果把別人寫過的東西,模仿再寫一次,這樣就可以得獎
    那以後不就每人找一篇文學名著,然後狠狠的給他模仿一下
    用這樣來得獎,不也挺美?
    另外,如果評審也看出這個學生的文章跟九把刀的文章這麼類似
    為甚麼不找作者一起來看?確認一下?
    為甚麼不詳細詢問學生創作理念?確認一下?
    如果真的是要頒給他第一名,作這些動作難道不應該嗎?
    還是這有違評審的「獨立性」、「專業性」?

    但是我比較心疼的還是這個學生
    因為,不論事件怎麼落幕,對九把刀來說
    儘管有委屈、有無奈、有痛苦、有生氣
    但事件落幕,他可以把這些都寫出來
    甚至多了這種人生歷練,創作題材更加豐富
    這個學生呢?
    以後他在創作的時候,怎麼能夠擺脫模仿、抄襲的陰影?
    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大,他的家人、他的學校的態度如果是錯的
    受害的會是這個學生,不會是學校、更不會是評審
    因為這等於斷送一個學生的創作生涯
    以後無論他寫什麼,所有人都會先用放大鏡看一遍
    有沒有模仿?有沒有抄襲?
    真正背負整個事情的人,其實是這個學生

    以上是我的意見,歡迎大家踴躍發表,我有沒有模仿,或是抄襲?

  9. Yichuen表示:

    小孩的偏差行為,大人負有導正的責任! 問題還是出在大人!

    可以看看這一篇: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8/02/21/giddens

    [引用 部分留言]
    兩篇故事看起來太過相似,除了使用了相同的梗之外,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整個故事的鋪陳重點幾乎如出一轍。發現情況,驚慌,適應,學校生活,求救…像的地方是在這邊呀。我相信這一類的主題絕對不可能只有這種寫法的,要相似到這個程度的確不簡單。

  10. totorojack表示:

    @Livestock 我同意你對學生的看法,我也覺得他、或是之前的賴奕倫等人,如果日後真有心走上賣文這條路,那這輩子可能都得背負這條罪名。

    關於抄襲、或模仿或致敬,這中間的判斷其實不如我們想像的容易,我舉個例子,當村上春樹因為100%女孩紅遍台灣的時候,當時的報紙副刊、散文小說有多少使用類村上語法的文字?我其實不認為這會是一種有意的抄襲(當然有人擺明就是要抄),我們可以說這個作家的文字已經有了改變社會的能力,他寫得夠深、夠力透紙背,所以很多人無形中被”洗腦”了,這些讀者在無形中就遵循了作者的文風、敘事模式、甚至構想。

    至於這樣的狀況要不要給獎,我想這是評審的原罪吧,有人注重原創性,有人注重完成度,有人注重對仗精美,沒有人知道這次評審會用哪種規則來評,也不知道評審的準則是什麼,就算評審自己出來解釋一番了,文字這種純感性的東西,一個點過了,可能全盤都可以接受,也許評審根本就是無理由地喜歡這篇文章。他們認為是抄襲或不是抄襲,有太多可以爭論了,可是今天他們就是評審,而打分數的當下只有他們自己在場決定。

  11. Livestock表示:

    龍貓大說得沒錯
    該不該給獎,或許是評審的原罪
    所以這個或許應該留給文學評論家
    以專業眼光來檢視吧~

    但以朱學恆那篇當中,不僅我跟他看法相同
    他還點明了一件事情
    Google是不會忘記這位同學的
    我想也不會忘記九把刀的
    儘管事情可能是你對我錯、我對你錯,或是沒對沒錯、都對都錯
    重點是這位學生的未來怎麼辦?
    我想如果有看陳同學的聲明,也可以想像得出他的母親對蘋果日報的情緒
    誰希望自己小孩被鬧到頭版頭條?
    所以名聲可以是正可以是負
    端看你我怎麼取捨了

  12. Jaydeep表示:

    模仿要不要頒獎 這個問題

    突然想到 食神
    唐牛 抗議 周星星 模仿的時候

    裁判官 的答案 不就說明了一切

  13. 刀大的書迷~門把表示:

    以下是我對你所說的表示我的感想:

    “只是手上的筆既不代表作家的心,那又何必把自己赤裸裸地展現在無情的鎂光燈下呢”
    “所以我無法喜歡九把刀這樣的作者,這跟他的書無關,跟他的長相無關,我單純只是個神秘主義的信徒,他那對我來說過度大方的曝光程度,讓同樣身為一個書寫者的我感到些許不安”

    我的回應:九把刀在創作的前幾年,甚至是剛開始,並沒有太多人知道,刀大甚至常常舉辦聚餐,跟書迷見面聊天吃飯,就像朋友一樣,是因為他是真心的對待每個書迷,他很直率 很真,這是我喜歡他的原因 … 簽書會的時候,他會細心的叫讀者坐在旁邊,他甚至會隨手塗鴉,每個人都不同,或許你覺得他曝光率太高,但你知道他前幾年不賣的日子有多難熬嗎?所以他認為,一個作家所需要的不只是才華,還有機運,重點是書好,還要懂得行銷,這才是成功之道! 每個人喜歡的不同,你喜歡神秘的作家,那是你的喜好,我不予置評,但如果你有時間可以接觸一下九把刀的話,我想你也不會排斥他率直的個性 跟溫柔的善心的~

    “他有知名度,有出版社,有法與理與廣大的讀者支持,用這樣的力量去執行的正義卻不是以法論法,而是近似私刑伺候的處決”
    “我痛恨一切借大眾之力行私刑之實的正義,我反對一切程序不合理的公開正義”

    我的回應:之前的事件我並不清楚,也沒有陪著刀大一起經歷,我只知道幾年前他在憤怒之下,傷害了一個學生,他為此很抱歉,所以他這次很溫柔很和善的想解決這件事,之前的事他道歉了,做錯事就勇敢的道歉是他的理念,那是他的勇氣,他這次卻遲遲等不到一句抱歉,不只是他,大家都很難受,至於該生,我對他的同情就只是覺得他無法靠自己去承擔,有太多人支持他,認為是為他好,殊不知是對他最不好的保護,而他竟還沾沾自喜,可悲…

    “而抄襲與否,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為什麼九把刀很喜歡把戰鬥掛在嘴上,為什麼他的照片或是握拳或是怒吼,我不太清楚,但在這不是第一次他被抄襲的事件裡,他的確正在戰鬥著,但我想他並不是向著那位高中生擺出戰鬥姿勢,更不是為了捍衛自己作品的權利而戰鬥–當然這並非他本人的本意”

    我的回應:抄襲這件事是肯定的,你有讀過語言嗎,有看過的人就知道他真的是抄襲,而該生還堅持沒有抄,太可笑了… 至於刀大總是把戰鬥掛在嘴上,那是因為他很熱情於寫作,他努力想讓大眾接受他,那是他對生命的熱情… 他的照片不是只有握權或怒吼,還有笑,微笑的 大笑的 狂笑的,還是那句話,他很真,照片裡的他一樣而我們對他的解讀卻不同,我不懂你,我只知道我在他彎彎的眼裡看見勇氣與真誠,溫柔和開朗…

    “我不知道這件事件到底誰對誰錯,我也不願意現在就定下結論”

    我的回應:最後,謝謝你沒有因為剛開始並不喜歡刀大就選擇傷害他,利用言語抨擊苛責刀大,真的很謝謝你,你很溫柔,也希望有天你會懂得刀大的溫柔…

  14. redmo表示:

    這小子如果不是真的無辜 …. 就是寫連續劇 劇本的天才了….

    陳生的解釋:
    http://www.twbbs.net.tw/index.php?firstRow=0&totalRows=719&titleId=2407276&module=article&action=index

    還是希望他能睜大眼睛 看著九把刀 …. 大聲說:X(消音) 我沒抄襲模仿啦!
    (然後:九大你可以安心退休 我來接你位置啦 XD 圓滿落幕)

  15. citygirl表示:

    身為刀大迷的我﹐本來氣得一肚子火﹐正在想要如何開罵個爽﹐自從看到在刀大無名
    有網友將這篇文章聯結貼了﹐我就跑來看了﹐看完後一肚子火立刻沒了。

    跟樓上一樣﹐謝謝你沒有因為本來就不大喜歡他或對他沒興趣﹐而就這樣否定了他﹐
    而是只針對這事件來看他。

    小說中的他﹐或許不夠真實﹔鎂光燈前的他﹐或許讓人覺得刺眼﹔但從這樣的真實
    事件看他﹐不知道你覺得有沒有看到他﹐真正的樣子了呢~

    為最後一段感到很感動﹐人性的戰爭﹐自己…無話可說了﹐口才不好的自己﹐只能
    說這寫得真有道理而已。

    這篇的聯結我轉去刀大的官方網站論壇了﹐以此告知。

  16. 伊卡魯斯表示:

    碰巧在書店翻過恐懼炸彈前面部分
    本來以為陳生的作品是起碼有數萬字的那種短篇小說
    結果是極短篇

    我的看法是
    太像了

    如果是比較有長度的小說,或許利用了九把刀的一些創意還可以發展出一些他沒有的東西,但極短篇的小說來不及去鋪陳營造那些東西,極短篇幾乎都是靠點子,結構,氣氛醞釀來支撐,而陳生這幾點可以說是無一不像

    我不反對抄襲,就像樓上有人拿食神來比喻一樣
    但抄襲可以是過程而不能是結果,如果你能拿九把刀的東西話腐朽為神奇那我很佩服
    甚至你把他的點子重新架構之後寫出不一樣的東西~~~那樣人家也不會說你是抄襲
    但陳生只是把一些語言文法轉變而已,說沒看過恐懼炸彈(或是語言),只是碰巧寫出很像的東西
    真的無法說服大家吧!!

    而評審認為沒有抄襲,我也很好奇評審究竟看到陳生寫出什麼是九把刀沒寫的東西嗎??
    總不能只是說文字表達上不同吧??

  17. totorojack表示:

    @Danny 不成的,夾報不成的,夾報的話偶要多付一筆廣告費的,別人打架我還出錢這不成的。

    @愛嘶卡 你清醒了!真好!有空要來叫醒偶啊…..

    @玲玲小姐 「龍貓之眼」,妳又給我安裝了奇怪的超能力了…不過寫到那句時,我的確有想到銀英傳,還好偶沒有馬上翻書來抄個兩段…還好還好..

    @uhc 偶定了!!idolM@ster的限定版!對!你可以說偶沒救了! ㄟ…你回應什麼我忘了看了..

    @metalbh 這個,有點尷尬,我想這篇文章裡出現的”正義”字眼應該都比較朝向諷刺的那一面….

    @Yichuen 選邊站真的比較輕鬆,又有戰友又有明確的目標,只是…唉,人生很多事不應該把輕鬆當作選擇標準呢~希望你能好好選到自己喜歡的方向~

    @Jaydeep 偶豬道!你說的是”氣功就是能連像海狗一樣重的人也能在天空飛”的那句對吧!

    @門把 狠高興你能夠遇到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九把刀能遇到這麼多喜歡他的人,可以算是很幸福的一件事了,我也希望這件事能平安地,而且快速地盡快落幕。

    @redmo 為什麼偶覺得你最後的那句話是你自己的內心話….XD..偶是不是get you wrong了…XD

    @citygirl 其實很多人都會搞錯一件事,我們”不喜歡”一樣事物,並不代表我們需要去質疑、攻訐、否定這件事,我不喜歡下雨,難道我可以叫雲朵消失在地球上嗎?我不喜歡現在的周星馳,難道我可以拿槍瞄準他的頭嗎?很多人事物不需要我們的肯定或否定而依然存在,這是一種尊重。如果我不喜歡這樣東西,我可以不去接觸,不去評論,反正世界上還有那麼多有趣的玩意兒,一個人的人生太短,別浪費時間在妳不喜歡的東西上,更何況是浪費時間去罵人,負面情緒是沒有任何建設性的。

    而且說不定,下一個時秒,我們突然就會喜歡這些以前討厭的東西,人生太多變了,誰也說不定,007說Never say never again,話別說得太死,你看看詹姆斯龐德果然是又聰明又帥…

  18. bioforgeka(海鴨)表示:

    對於不看小說的我來說
    在看到抄襲事件時我只問了女友一句
    「九把刀不是日本人嗎?」
    ————————————
    文學界我真的不懂
    但是在工程界看到的只是無所不用其極的抄襲或挖角
    誰抄誰在我的認知只有「先出先贏」
    不管是誰抄誰,慢了一部就是等著被冠上抄襲的名號
    ————————————
    正義是什麼?
    對於鄉民來說
    贏的那方就是正義
    ————————————
    在台灣只有為「反對」而「反對」
    究竟誰對誰錯反而沒有人會去在意

  19. 伊卡魯斯表示:

    其實畫畫也會碰到一樣的東西
    常常有人說幾米是抄桑貝的,雖然我沒有覺得很像,但即使風格造型是抄桑貝,我也不認為這樣就叫抄襲,因為幾米不是靠這些造型而受歡迎…
    而我有時會模仿別人的風格去畫一幅畫出來—>我也曾被別人指稱過這是抄襲
    不過我覺得這是不太一樣的,我的構圖完全是自己發想的,我的動作表情也都是自己設計出來的~~~像的地方就是造型吧!!

    我承認我的確參考了別人的畫風~~~也是為了學習才這麼做的

    並不是造型類似就是叫做抄襲
    要看你的東西重點是在哪裡,今天我賣的如果是造型,像是玩偶,公仔之類的…造型的相似就要盡量避免

    不過插畫並非如此,插畫的主要創意來自於構圖,氣氛的醞釀…如果今天我照抄了一幅圖
    而把造型筆法改去…對我而言,這才叫做貨真價實的抄襲,在這裡…造型不一樣了,但反而才是真正的抄襲

    如果反過來,我今天做的工作是造形設計,那麼借用別人的構圖來設計我的造型,則反而又不能算是真正的抄襲了,因為這裡真正要看的創意又在於造型了,構圖只是美觀而已

    然而這些都應該只是過程,今天如果要拿來當作品,那些借用也好,模仿也好其實都要盡量避免的
    風格是自己的簽名,但在尋找自己的過程,難免會從那些自己喜歡的東西裡去尋找,那樣做從來不可恥,如果你能夠承認你自己如何被影響,如何從那樣的基礎發展出更好的東西
    你不會因此而失去別人對你的肯定

    世上幾乎沒有哪種藝術是完完全全的原創,每樣東西都是積累的過程,變化的過程
    你模仿的對象其實未必就高過你,但當你不願意承認時,你就先否定,背叛了自己

  20. 雪渦表示:

    我在九把刀Blog有留言,不過很難挖,所以直接轉過來吧!XD
    以免我文中的「你」讓大家以為是指稱龍貓鞋長,所以我改成「九把刀」了

    我的留言如下:

    我一直以來沒拜讀過九把刀的作品,也很少看電視,但是一直有窩九把刀的Blog,我很在意這件事情,甚至這幾天也看了電視,我深深為九把刀感到遺憾。

    為此我會去拿起九把刀這次被捲入抄襲事件的書來看,也會去找到那同學的文章來閱讀,我想……真正的閱讀完,感同身受是抄襲的話,後續我才能有資格在任何朋友大肆批評九把刀時,我可以直言力挺九把刀。

    目前我只能以整個事件的處理手法,支援九把刀做出來的判斷跟智慧,這在概念上並沒有任何錯誤,我們只有時常忽略了一件事情──「現今的媒體是個貪婪的漆黑物」,他們需要的是標題,而標題越聳動越辛搧才有讀者想閱讀。

    這讓我想起以前有個香港學生左迪怡做的得獎動畫《血色日報》是描述關於媒體的,我忘記完整的內容了,只記得是部黏土動畫,總共分三段,第一段大略是描述兩個人在街上起爭執,第一個記者跑來拍照後,兩個人越打越用力,像是殺父仇人般的對打,記者拍完心滿意足的回去了,後來第二個記者來,沒拍到打架實況,要兩人再打一次,兩個人打的頭破血流,記者也開心的回去交差,第三個記者跑來時,人都沒了,他就想辦法製造鬥毆場景拍一拍,創造話題回去。

    接著是第二段,大略是描述在一張報紙上,報紙照片裡的人是粘土,會動的,有個真人的手像是主編,在對照片裡的人指揮,並寫標題,因為事件不夠聳動,所以竄改事件經過,還要照片裡的人表現更慘一點,黏土人不從,被主編用紙筆戳傷,最後黏土人叫來一堆朋友力挺,結果被主編大刀闊斧的全都用手宰殺。

    最後是第三段,描寫一個主婦在照顧嬰兒,一開始拿到報紙是沒啥興趣的看幾眼,後來報紙越來越辛搧,主婦就越來越愛看,逐漸的報紙都滲出血來,主婦也整個人變烏黑,連原本照顧小孩都變成把小孩甩在一旁,最後結局我有點忘記了,不過三段分別探討出媒體真正的問題點出來。

    始至於讀者,雖然媒體很糟糕,可是記者追求辛搧話題,始於主編的要求,而主編的要求,不乏是為了銷售量跟讀者,回歸頭來,讀者貪婪的想看的是脫離常軌的暴力,自然媒體也無法不追求這些。

    所以我們時常太忽略媒體要的並不一定是真實,但是可以確定的是追求的一定要有話題,因此這個偏差是可被預期的,然而因此就得放棄去對抗這些嗎?不!不行!絕對沒可能!因為害怕集體霸凌而受傷,所以就轉變成傷害他人的人嗎?去成為自己討厭的那種人類嗎?

    這時候九把刀需要的一定是更多讓他認為他做的事情是對的那份力量,由於我個人尚未看到兩份作品,無法為九把刀直言是否抄襲,但是他的判斷與做法,是可以讓人敬佩的,請繼續努力,獻上這一點點微薄的鼓勵!

  21. 愛嘶卡表示:

    我只是稍微驚醒起來上個廁所,沒有起床的意思啊…(蓋棉被)

  22. 雪渦表示:

    我想這事件從水果報導以後,戰鬥就變成了兩個了

    一個是作品概念的承襲到底是抄襲?還是受影響?

    一個是媒體扣上的頂頭大帽,把九把刀污名化為巨大的怪物
    如同肥皂劇般,把以大欺小這齣戲的全部角色安排好了
    這樣的戲碼讓事情變成二元對立,僅存Yes/No的答案
    若是Yes,有抄襲,學生就是身敗名裂
    九把刀獲得清白,並且洗清媒體不當的報導
    若是No,也只是勉強讓學生有賴以維生的苟活在文壇
    九把刀被二次的傷害,媒體是否會因此重新報導這事件的正確性更待考量

    我對於抄襲與否比較沒有興趣,因為那是感覺問題

    但是我對於媒體張開如此大的血盆大口比較反感
    感覺上,目前這場戰役,無論抄襲與否,傷害都已經造成
    我會比較想思考的是……如何讓這傷口縮減到最小

    唉~~~~~~~~~~~~~~~~~~~~~~~~~~~~~~~~~~~~

  23. 雪渦表示:

    另外,我想說的是……我也喜愛神秘主義的取向ㄝ
    可以跟龍貓鞋長結拜嗎?XDDDDD

  24. S. Peter表示:

    我只想說——

    我看到兩個阿宅都在寫九把刀事件,還都在開頭放銀魂圖片!!

    是怎樣,抄這麼大!誰是學對方的趕快說清楚(不要跟我說因為大家心有靈犀,跟一個胖宅心有靈犀真是太慘了)!為甚麼大家都這麼有大叔魂,是想一輩子當無用大叔嗎!?難道這個事實昭示著他們之間建築著變態的小社會(BY 破牙檢察官)……

    至於九把刀……誰理他……九把刀有云,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另一個放銀魂的國宅說男子漢就是不縮圖。有一種兩相呼應的感覺……),所以當然就得為自己的立場一戰!正所謂抬頭需破天,低頭便仆街。

  25. totorojack表示:

    @雪渦 來!雪渦!叫大哥吧!(敞開胸懷)

    @S. Peter 來!彼得!去罰站!什麼變態大叔!

    還有..九把刀跟朱先生都很熱血,那他們去破天好了,總要有個人來仆街..I’m always the 仆街 one…….. XD

  26. bioforgeka(海鴨)表示:

    萬事萬物在經過了「媒體」這東西之後
    到底剩下多少是真的?

  27. 雪渦表示:

    大叔……不對!大哥說的對!XD

    我也很介意那兩張銀魂圖片呢!!簡直是心召不宣的……倒是話說回來,身為男子漢是不縮圖的,可是我縮了,怎辦?我無法當男子漢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抱頭) 這樣就無法逆轉1:112的局面了XD

    P.S.仆街我也挺拿手的,而且時常被輪胎輾到手軟啊!!

  28. TEI表示:

    中場休息………

    請大家聽一下Mr.Children的fake吧!

    http://orz.in/PV/fake.avi

    對於這次的事件;這首歌也許會讓大家多點想法。
    (Mr.Children果然是天團中的天團啊,不枉費我喜歡他們那麼多年)

    p.s.我有中、日歌詞,如有需要說一下,我貼。

  29. 雪渦表示:

    我……我要!(用力舉手)

  30. totorojack表示:

    @TEI 不管怎麼說,大哥……不!音樂永遠是對的!音樂是對的!音樂是對的!貼!貼!貼!(好像以前大家在台下看跳什麼舞也會這樣喊..)

    Mr.Children如果要我跳脫衣舞我也是會跳的。

    @雪渦 你以後還是早點睡吧,半夜三點在那考慮縮不縮的問題真是…囧

  31. 雪渦表示:

    今天新寫介紹《i’mage》的文章,立刻就被朋友說:「你死皮賴臉去跟別人結拜,立刻用詞遣字都跟龍貓靠攏啦!你這沒自制力的軟鬼!」XDDDDDDDD

  32. 雪渦表示:

    \(>/////這不算抄襲吧?大哥?

  33. 雪渦表示:

    咦?打了兩句話,卻跳成一句話?我留言怪怪的……

  34. TEI表示:

    フェイク 歌手:Mr.Children 作詞、作曲:: Kazutoshi Sakurai

    言ってしまえば僕らなんか似せて作ったマガイモノです
    すぐにそれと見破られぬように上げ底して暮らしています

    說穿了我們不過就是一堆仿效出的複製品
    為了不讓人馬上看穿般虛有其表地努力過活

    ほっぺたから横隔膜まで誰かを呪ってやるって気持ち膨らまし
    「こんなんじゃ嫌だ!」って苦肉の策を練って何とか今日を生きてるよ

    從臉頰到橫隔膜都在詛咒誰般地滿腹不滿的情緒
    「不想要這樣啊!」用這自殘的苦肉計至少努力活過今天吧

    虚しさを抱えて 夢をぶらさげ 二階建ての明日へとTAKE OFF
    灰になっても
    諦めちゃまた始めから出直したりして
    まだ自分を嫌いになれずにいるみたい oh oh oh
    体中に染みついている嘘を信じて

    擁抱空虛的軀體 垂掛夢想的殘骸 向著更上層樓的明日TAKE OFF
    就算粉身碎骨
    即使想要放棄也可以從頭再開始
    還想活在不想自暴自棄的身體裡 oh oh oh
    繼續去相信心裡早已魂牽夢縈的虛假吧

    どれくらいのペースで行こう? まずは何番手に着こう?
    あれこれって知恵を絞ったあげくが裏目にでます

    要用怎樣的步調向前走呢?首先要走的下一步又是什麼呢?
    絞盡腦汁東想西想到最後反倒事與願違

    「愛してる」って女が言ってきたって
    誰かと取っ替えのきく代用品でしかないんだ
    ホック外してる途中で気付いていたって ただ腰を振り続けるよ

    「愛你喔」那女人這樣對我說
    但我不過是妳用來取代某人的替代品而已吧
    當正要解開胸扣時候領悟到啊 不過就再繼續扭動妳的腰吧

    寂しさを背負って 恋に繋がれ 地下二階の過去からTAKE OFF 
    ハイエナのよう
    つまずいて抜かれたけどびゅんと追い詰めて
    ちょっと自分にプライドを取り戻せたのに oh oh oh
    この手が掴んだものは またしてもフェイク

    背負著寂寞 心繫著愛戀 從地下二樓般的過去TAKE OFF
    像隻饑渴豺狼般地
    跌倒受挫被逃脫後再卯起來追趕
    才為自己剛找回點自尊的同時 oh oh oh
    才發現這雙手抓到的東西 不過又是再次的虛假

    飛び込んでくる音 目に入る映像
    暫く遮断して心を澄まして
    何が見えますか? 誰の声が聞こえますか?
    いつまでも抱きしめていれるかな?

    飛進耳朵的聲音 映入眼簾的景象
    將其暫時隔絕於外地靜下心來
    看到了什麼呢? 聽到了誰的聲音呢?
    可以就這樣一直抱著不放嗎?

    虚しさを抱えて 夢をぶら下げ 二階建ての明日へとTAKE OFF
    ハイジャンプしよう

    擁抱空虛的軀體 垂掛夢想的殘骸 向著更上層樓的明日TAKE OFF
    用力地HIGH JUMP吧~

    騙されちゃまた懲りもせず信じたりして
    もう誰も疑わずにいれるなら oh oh oh 許し合えるなら
    大切に抱きしめてた宝物がある日急に偽物と明かされても oh oh oh
    世界中にすり込まれてる嘘を信じていく
    すべてはフェイク
    それすら…

    被騙之後又學不到教訓地相信別人
    假使任誰都不會猜忌懷疑 oh oh oh 能相互理解的話
    那就算珍貴懷抱的寶物某一天被發現竟是贗品的時候 oh oh oh
    埋藏在這世界上一切的謊言也能讓人去相信
    原來一切都是虛假
    就連那個也…

  35. TEI表示:

    Mr.Children 的好歌實在是太多了!
    看看龍貓大哥有沒有時間幫忙寫一篇介紹吧。
    今井美樹寫的很讚啊。

  36. 劍武雲表示:

    台灣的粉絲很恐怖….不管是政治人物..動漫畫..遊戲..遊樂器公司..歌明星..等等, 只要是粉絲就很少理性, 就會為了其實不干自己的事去拼命..上街頭..要抗議, 但是, 對於生活週遭的人事物卻是關心的少…的確, 這就是台灣多項的世界第一…內鬥內行, 哎..台灣人..

  37. 蔡桑表示:

    龍貓兄2/28就快到啦!!

    THE IDOLM@STER L4U會不會偷跑勒~

    對了,您是訂哪一種限定版啊?

  38. totorojack表示:

    @雪渦 抄襲偶是沒關係…我公告都有寫…其實你拿去有賺到錢的話隨意捐一點來就好..XD

    @TEI 偶剛剛才想起來好久以前好像有寫過,找了一找,只有在森林廢墟的沙灘才找得到這篇文章,請直接看到最下面。
    http://blog.roodo.com/totoroJack/archives/2967979.html

    其實沒寫到什麼…這很難寫耶…Mr.Children耶,事實上偶真的很愛的東西..通常都是很難寫的….

    @蔡桑 其實我定的應該是亞版限定,不是日版限定,所以應該,應該沒有DVD,我也不確定,好在店家也不確定,所以我只是登記了電話名字而已….到時再看情況,看看是買普板就好還是限定版。

    偷偷告訴你,我事實上沒玩過idolM@ster…我對iM@s的了解全來自NICO動畫囧..

  39. Maplelight表示:

    不知道要怎麼說,因為有點愛睏XD

    因為真的很中肯,讓我多研究幾次吧~

    網址借引用至無名BBS個版,謝謝

  40. Nova表示:

    可是今天他們就是評審,而打分數的當下只有他們自己在場決定。

    評審很大嗎?
    大到可扭曲道德公理嗎
    不知道龍貓大有沒有看過評審說什麼?

    “季季表示,「九把刀是知名網路作家,且以他的年齡,不應與後生晚輩計較”

    這是什麼鬼?

    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

    我不認同網友去季季的部落格留言是什麼鬼群眾暴力
    這是民眾對於現況不滿的一種表示而已

    連這種展示民意的動作都能被講成群眾暴力…

  41. Nova表示:

    “而抄襲與否,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虧你也是個文字創作者,居然有這種想法?

  42. 蔡桑表示:

    還好啦…..我看巴哈iM@s版一堆新加入的朋友,十之八九也都是被NICO動畫吸引過去的~

    我自己是一開始看2006 TGS展有一支iDOLM@STER的Demo影片(十來分鐘那支),

    看完後我也中毒了囧

    不過這次iM@s L4U嚴格來說是Fans取向,有點像資料片,拿來欣賞角色演出的。

    真的要瞭解iDOLM@STER故事全貌&養成樂趣的話,建議還是買第一版(目前有出Best廉價版)來玩。

    P.S. 建議可以找一下相關的兩張Drama CD來聽聽看,很有趣喔~

    1. 「THE IDOLM@STER RADIO~歌姬樂園」

    2. 「THE IDOLM@STER RADIO~Top x Top」

    http://columbia.jp/idolmaster/

  43. totorojack表示:

    @蔡桑 我也看到有人討論說這個可能遊玩度不高,我也是仗著現在iM@S便宜,想先看看L4U,畢竟比較簡單,而且uhc爸爸也可以借偶iM@S….XD

    偶喜歡雪步跟律子…..>/////<

    (這篇文章的回應果然變質了,還是偶親手讓它變質的囧)

  44. totorojack表示:

    @Nova 因為你問得很認真,所以偶要認真來回答你。

    “而抄襲與否,真的有那麼重要嗎?在混亂的戰場上,又有誰能佇足思考到底為何而戰呢?”這是一句話,事實上你如果看完整段,可能可以發現這是問句,是問那些已經被沖昏頭的人,我不是不知道抄襲不重要,我是在問這些人,有想過現在是為了抄襲而戰?還是為了一口氣而戰?如果我寫的不好,讓你誤解,真是抱歉。

    “連這種展示民意的動作都能被講成群眾暴力…”

    嗯,也許你不覺得這是群眾暴力,那什麼才是群眾暴力呢?

    我想另外講一件事,我的文章裡沒寫誰對誰錯,不過假設我今天講了,”我覺得XXX是錯的”,那麼,我們該如何”制裁”這個錯的人?現在這件事引起的網路浪潮,有可能”正確”且”適切”地懲罰這個人嗎?還是我們再來個老蔣時代(很抱歉提起這個現在已經不受歡迎的象徵)最愛的”砍頭再說”?殺無赦!有錯就殺!斬草除根!除惡務盡!

    還有,我建議,別再說什麼”扭曲道德公理”,這世上沒有什麼扭曲道德公理,尤其在台灣,只有”我有我的道德公理,妳有妳的道德公理”這件事,什麼正義,什麼普世價值,這些文字遊戲在台灣一次也沒真正有用過!請別再光明正大地拿”扭曲道德公理”當做行動的擋箭牌!

  45. 蔡桑表示:

    @龍貓兄

    因為L4U裡頭,導入了類似「太鼓の達人」的歌迷聲援模式,

    因此變的有點像節奏遊戲,故事性也因此大幅減弱…..囧

    但,反正BANDAI NAMCO GAMES也知道會買這系列遊戲的人都是死忠玩家,

    反正也不怕銷路差…….

    畢竟前一代雖然只賣出五萬片,但卻締造了上億日圓的商機啊!!

    (遊戲中的虛擬服裝、小道具需要用Microsoft Points購買)

    這版L4U更賤….每個月還會推出新曲供網友付費下載,這才是真正的收入來源啊!XD

    更別說之後每個月推出的角色CD了……囧

    P.S. 反正這篇火藥味也蠻濃的,就讓宅氣沖沖喜吧!XD

  46. totorojack表示:

    @蔡桑 請別在意,有一句俗話說的好,”かわいいは正義(可愛就是正義)”,所以這個沒離題XD

    我完全是抱著L4U買一件衣服送兩件舊衣服的貪財心態在面對日後會遇到的iM@S買衣服問題。我覺得,遊戲性差沒關係,定期有新衣服有新歌曲,這個完全是針對NICO來的陰謀,不,這根本是陽謀,一代才幾首歌,大家就改到死了,改出數不清的MAD來,現在每個月都有新玩意,這真是………

    誰愛到誰白癡了。

    (如果加上還可以download新舞步…這….)

  47. WILL表示:

    真是一篇中立的文阿
    很值得我們深思

  48. 小克表示:

    再次中場休息。

    龍貓大啊,我找不到好笑的圖可以貼耶。
    不然我們來聽聽你找給我的《地下道 / 煙火》的原曲好了。

    乃文的《證據》

    我發現范曉萱也唱過

    你聽聽誰唱得好啊!
    乃文的好像比較堅強齁?曉萱的哭腔太重了….. (我整個人就是愛跳tone)

  49. 海狗老頭八表示:

    兵不厭詐,這就是戰爭(大哥調)

    浮出來透口氣,呼呼

  50. 路人表示:

    請問 我可以引用這篇嘛??

  51. 這篇真的很不錯。
    只是… 讓我更悲觀了點囧興。

    只能遙想網路、電視、廣播都尚未出現之時,
    書信中、或是面對面的想法,都是那麼澄澈而易於檢視。

    當然,蘋果日報的介入固然是這次事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但,早在介入前,網路就已將──如你所說──”最小的戰爭”給煽動出去了,
    而在我們所生的這個時代,又有什麼消息、什麼八卦是躲得了網路傳播的?

    我想要──以最最悲觀的語氣──質疑的是,
    在這個媒體遍佈的時代,
    是否,任何一個事實,打從它一被人們創造出現之後,
    就已經失去了它事實的本質了?

    當然,早在天地創生,確立了生物與生物之間的心靈無法相通,
    我們就已注定要面對這個資訊和想法無法百分之百互相傳遞的世界,
    但,或許我們正活在誤差最為巨大、也最為不可避免的時代吧:p

    謝謝你能用正反兩面交盪的文章,使眾觀者能回到最接近理性的思考路線:〉

  52. 自動引用通知: 熊出沒之平凡居
  53. 911表示:

    其實是評審的錯
    評審對九把刀不爽很久了
    這次剛好故意借陳生的文來打擊九把刀
    沒想到會惹火燒到自己
    自做自受

    而且這也不能叫私刑
    人家九把刀也沒叫支持者去擠爆評審部落格吧

  54. mychichi表示:

    大大您好:

    剪了您文中的一小段,關於「偉大的台灣」那段,到敝人的狗窩裡~

    感謝!!

  55. mychichi表示:

    唉呀~
    尷尬了!

    剛剛忘了放上轉貼的文章連結:
    http://www.wretch.cc/blog/mychichi&article_id=21036806

  56. GCVincent表示:

    http://www.wretch.cc/blog/mage&article_id=20311615
    陳生自己的部落格被人copy下來. 關閉也來不及了, 網路真恐怖…
    看了實在很難認同他是無辜的…

    攻擊九把刀的人卻是一直提前件抄襲事件, 模糊焦點.
    ( 正妹在哪裡? 趕快去朱宅留言吧! )

  57. NA表示:

    九把刀一文的創意來源,其實也值得懷疑

    http://www.wretch.cc/blog/bryanwang&article_id=11726248

  58. S. Peter表示:

    >「@S. Peter 來!彼得!去罰站!什麼變態大叔!」

    想像圖:龍貓大內心的吶喊
    http://picasaweb.google.com.tw/b89205104/UntitledAlbum/photo#5170173533532673122

    我……我去罰站……

    因為評審們忽然都有事,不克出席第二次討論會,裁決爭議。故,朱大也學蘋果日報辦了個投票:專家不願或不能負責,就由網友來負責吧!

    有意者請前往。我對獎項議題沒意見,而且驗證機制對打過CLICK^3之役的人來說太好破解,所以個人不參加。

  59. S. Peter表示:

    附帶一提,朱大雖然很機車,但是他是在「擺明告訴你我是誰」的情況下機車,追究起來所有責任都免不了。嘴砲兵團沒膽用真實身份發言(我也沒有),常常會把人家也當成躲起來關著門嘴砲。卻不知各路人馬真的要在網路外釘朱大可是隨時能釘,網路雜兵如我也只會給他精神上的支持,請他多保重(不對,再重就要從摔角手升級成相撲)。這種負責的基礎跟ID嘴砲可截然不同。

  60. 表示:

    世界上不是沒有公義道德,只是被某些人濫用了而已。

    價值觀混亂的今天,疑”古”、疑”法”不停的出現。

    我覺得這種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繼續寫下去。

    是不是抄襲很快就知道。

    大惡橫行的年代裡,很多小奸小惡往往都被忽視 這個凡是以結果論成習慣的社會

    姑且不論這是不是類似之前某女性作家,有吵新聞的嫌疑。

    也許過幾個月,達成和解兩方各出了一本書。

    大惡橫行的年代裡,很多小奸小惡往往都被忽視 這個凡事都以結果論成習慣的社會

    需要的是良心的救贖,跟道德的重整。

    也許會有人說是唱高調,但就是如此。

    人越大學習的越多,越容易被自己的判斷綁住。

    很難純粹的分辨善惡。每天都在國王的新衣,但是那個說真話的孩子卻永遠沒出現。

  61. musclemax表示:

    其實只是問題不斷被複雜化,就像目前的台灣
    刀(A)跟陳(B)兩人就本身問題做討論
    C(媒體)對這件事自行對這是下判斷並評論
    某路人(D)對C所說的論點下判斷並評論
    某路人(E)對D所做的論點下判斷並評論….不斷發生
    最後Z的資訊來源???
    AB的立場先不論正確否,當C的立場出現問題時,後面的人資訊就有錯了
    用代號主要原因就是…這邏輯在現在新聞還真常看見阿~~~請自行代入數據^^

  62. GCVincent表示:

    陳生的作品並不只模仿九把刀一人而已,
    人不要臉, 神龍配鳳凰, 天下無敵王.
    對岸郭X名抄襲歸抄襲, 出書照樣大賺其錢.

    學術界對抄襲不稱抄襲, 叫違反學術倫理.
    以前國X會常常發文要各單位注意不要違反學術倫理, 不要一案兩投…
    女抄母, 師抄徒, 國無分東南西北, 人無分男男女女嬲嬲幼幼違反學術倫理的故事可以編成一本屎記了…

  63. 小毛表示:

    我很同意,我的文章也曾在年輕的時候,因為從來沒有性經驗,而我參考的網路色情文章又太精彩,我因此整段抄下,但網友只是客氣的留言告戒我,從此我反而把情色的戲份寫的入木三分,且都是原創(雖然某些文學網站逼迫我得刪掉那些18限的片段),想起我高中那天投稿的文章,也都是死啊,跳樓啊那些前人寫過很多的灰色題材,我沒有抄,只是年輕的世界,文字沒那麼多,經歷過的事還沒有那麼花花綠綠,雖然說年輕不該養成抄襲的不勞而獲的心態,但對於某個段落因為新手,無法以自己的人生經驗拼湊,臨摹或相似的概念,不該扼殺幼苗,如果他真的抄襲,他成名後會付出代價,我看過blog談著吳淡如很早期出過的文章跟某篇有雷同,大家會去檢驗,可是我們成名的成年人需要敲鑼打鼓去追討嗎?一字不漏的抄襲就沒有人會討論成這樣子,既然沒有明顯成一字不漏,我們需要這樣對待—在影音科技囂張下,對文學的想像和熱情嗎?

    我後來在網路上完成了三百萬字的小說,把我的夢想實現,雖然沒出過書,但有網友喜歡,我又能完成作品,我已滿足,如果當年告我,我日後有可能繼續抱持著熱情完成我的網路3百萬字小說?

    所以成年人,已成名的人,雖然你們有權益要顧,但還是請高抬貴手,疼惜非惡意一字不漏的年輕新人吧~~

  64. musclemax表示:

    今天他被人說出太多類似的文章時,就算不是抄襲的,只是正好相似
    在社會觀點上,也站不住腳.
    今天他家人去爆料時,他自己留言也知道事情被搞大了,刀的部落是很好查的
    他只要過去針對報料的事情道歉,並就自己沒有抄襲跟刀找機會私下討論
    而不是對已經發生過的事情說,我不知道家人會去爆料這種話
    現在就不會不斷鬧大,很多人對他的觀點也會好很多
    為啥年輕人就要被疼惜??
    前幾天才在某站看到個也是高中生,違反版規還自以為正義.
    還認為自己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不是嘴砲.
    還把問題丟回給版主,擺明要別人為你改規則…
    年輕所以不懂事,在大人呵護下,已經開始變成”年輕所以可以不懂事”
    以自我為中心思考,而不準別人去檢驗,甚至升級成別人要以他為中心思考
    這是我在外面遇到的年輕人給我的想法(可能好的高中生還在家中拼讀書,沒有出現).

  65. cyber runner表示:

    龍貓大
    看到您這篇也感觸良多
    不過也有好處
    大家討論都還算是理性
    這是好事阿

  66. mygod表示:

    因為被抄的不是你

  67. totorojack表示:

    @mygod 不,因為被抄的不是你。
    http://blog.roodo.com/totoroJack/archives/2968067.html

  68. GCVincent表示:

    無心之過當然可以原諒, 但是習慣性的無心與有心如何分辨?

    古人云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 是否大家應該放一放, 讓年輕人有個竊國的希望.

  69. totorojack表示:

    @小毛 我真的很佩服你,三百萬字的小說,而且寫出來了,許多人腦袋裡可能都有上千萬字的小說,但他們寫不出來,我也是其中一個。

    村上春樹說寫小說就像馬拉松,需要體力與毅力,當我寫了幾萬字的文章,就深刻體會到此言不假,而三百萬就像是鐵人馬拉松的程度了,我非常地佩服。

  70. 常常路過的異鄉人表示:

    歷史研究是需要放上註腳的,所以不會有抄襲與否的情節。(這是應然)
    但是,一樣有很多人卯起抄。(這是實然)
    我只能說,再多的規則,都阻止不了人類的思考。

    此外,在人類社會裡面,沒有所謂的『普世價值』,包括『正義』一項。
    在眾人的社會中,只有『意識型態』的存在。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以及信念,這時『意識型態』便形成了。
    不過要注意的是,意識型態是中性的,沒有強制他人遵守的本質。
    問題在於,自有歷史以來,總有少數人藉由武力『脅迫地』多數人信仰的情形,
    例如:印度地區的種姓制度。
    更多的是,盲目的人們跟隨著某人的意識型態,進行『正義地』迫害他人,
    例如:歐洲地區的獵巫行動。

    我相信,任何的價值都是建構出來的,包括我上述在內。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由意志的選擇相信與否,只要你有獨立思考的精神。
    起先的『見山是山』,最後總有一天,會是『見山又是山』的。

  71. Leu表示:

    我是一個作家;不……正確來說,我希望我是一個作家。

    我在ptt的超英雄版連到森林中,帶著我對龍貓大的見解與文學所構出的評論能力感到崇拜而進來。

    看完這篇文章後現在我不禁得把崇拜暫且擱下……
    因為我要拿上來的是我的尊敬跟佩服!

    把崇拜放下,是因為我想更中肯的來看這篇文章,
    現在看完後,不得不摸摸自已左心房的心中,那熱血是否也感到激昂。

    我會這麼說,也這是因為來到了森林,我接觸到了林中的文章,
    以崇拜欽佩之餘,我不禁也開始了模傲了起來這種寫作手法;
    是的,我模寫起來很粗糙,但我確定的是這一兩年中若要增加我構”文”能力的話,
    龍貓大可說是我緣慳一面的老師。

    曾幾何時,msn上的狀態,偷偷打上森林中的名言,
    曾幾何時,blog中的文章,裡頭參雜著林中的小句,
    好險好險,龍貓大沒告我抄襲XD

    似乎離題了…(嘆)
    整場事件中,若每人都能持有中肯之心來論,那麼恐怕這社會會多點安祥和平。

    我相信每個人的觀點都有不同,
    但是籍由抑或是不得不更可能是無心的讓大眾隨之起舞 這是一種悲劣的事,至少,我不喜歡這樣。

  72. 佛羅倫表示:

    深深地覺得
    很多人缺乏正確的自我思想
    以剩下人云亦云.自以為是的正義感

    版主寫的其實很中肯阿

  73. bioforgeka(海鴨)表示:

    從日本冷回來又爬過來看了…
    熊熊想到
    以前一直把日月神教的任我行 跟 拜月教的任天行搞混…
    ————————————————–
    在blog發言的另一個好處就是可以用浮動IP+變換暱稱來打嘴砲
    不然就是用ID產生器註冊多個帳號來繼續打嘴砲
    ————————————————–

  74. 冰霜表示:

    恭喜您

    在你的世界只有自己

    而他人亦是

    只能捕捉視野 而無法自視

    軍事戰爭紀錄者了不起到每場戰爭都是他一人打下的

    部隊以訛傳訛的神話或附庸集結的催眠當別人放出的屁再當自己放出的屁

    政治正確及事後諸葛到令人反胃的境地啊

  75. 雪渦表示:

    事情不該二元對立,去咖啡廳想點紅茶時,不能只因為菜單上只有咖啡跟水果茶就將就的選邊站,我想這是大哥想表達的一種中立立場。
    >
    與其去討論制裁,不如研究重點放在……怎樣可以不再次產生這樣的事情?以及怎樣才是最好終結這場戰役的結果
    >
    今天學生所撰寫的整個文章是否受到九把刀影響不影響似乎已經不重要,因為只要學生承認有仿冒,似乎伴隨而來的是學校不理性的過度包庇與保護學生、家長的溺愛、文學獎的評審標準崩潰、媒體報導的過度渲染……然後學生就從此放下手中的筆,或是永遠換一個筆名跟人格,似乎在事件發生時,沒有人可以幫助學生去找到一個理性的判斷,只能讓整起事件逐漸的推向危險邊緣。
    >
    試想一下,即使九把刀曾試圖寫信跟學生說明只要誠懇致歉就可以什麼都無所謂,但是事件遭受宣染後,文學獎的學術地位受到威脅,若是學生誠懇道歉,九把刀就可以負起污名,照媒體所講的,讓自己承受是大欺小罪名去結束這事件嗎?
    >
    結果學生敢這樣去做嗎?他難道不會擔心這是出版社跟作家的一個陰謀呢?而且他所要信賴的基礎在哪裡?承認跟不承認之間,誰可以幫他整理出得失跟後果?他是否又能因此取信那為他整理出真實的人?
    >
    其實事件整個看完後會發現,學生若是承認,九把刀能公開昭告大家學生承認了嗎?似乎不能,因為這樣會造成其他連鎖效應,那網路大眾的道德與論還是會持續下去,會因為作家的一句話要大家休兵,因此大家就因此不去筆戰嗎?似乎不大會,
    >
    若是學生承認,九把刀又公開昭告大家呢?這樣是否就是崩壞家長、學校、文學獎、媒體……這些體制的可能?九把刀有勇氣去面對,而羽翼尚未豐富的學生呢?他敢用此帶罪身分去反過來讓保護自己的家長、學校跟其他相關事宜者失望嗎?看起來似乎也不大可能
    >
    所以,好像只有一個解答──死不認帳,不但不認,最後還得強化自己的想法自己是沒有錯的,不然會崩潰,因為沒有人天生想要做壞人的(我例外),但是這個解答卻是最糟糕的,目前看起來也是這樣,可是有其他更好的解決方式嗎?
    >
    我想沒有。應該說鮮少聽到大家討論出怎樣的解答最好,只見到許多人在爭論誰對誰錯,所以本篇文章很適合讓大家回到原點去思考這事件之中,到底重要的是什麼?與其一直幫某個立場說話,不如挑明說出來事情該怎樣解決吧?
    >
    所以……龍貓大哥說的是對的!YA~
    >
    ※To龍貓大哥,若是抄襲大哥您文章,賺的不是錢……也要把利益分一些給您嗎?Q_Q(譬如:小女孩、棒棒糖……XD)

  76. 比利表示:

    很高興看到你這篇見解不凡的文章
    不然明明是學傳播的我
    差點也迷失在媒體的鼓譟聲中
    一時失去判斷力了

    比現在好一點的世界
    應該是個
    容許每個人都犯錯的機會
    並且
    培養自己原諒他人的能力

    分享一點點感想、並自勉之

  77. 事在人為嘛. 不過, 大環境實在變得太快. 今天的標準可以是明日黃花!

  78. wsshs表示:

    龍貓大王您好,剛剛無意間逛到你這篇文章很欣賞,所以節錄了你這篇文章的一個段落,並附上原文連結與出處,放在我的個人部落格上,在這裡知會您一聲。

  79. 的確反胃表示:

    @ 冰霜
    恭喜您
    在你的世界只有自己
    ^^^^^^^^^^^^^^^
    而他人亦是
    只能捕捉視野 而無法自視
    ^^^^^^^^^^^^^^^^^^^

    寫的實在是太好了,也實在是太令我反胃了,所以我只好原封不動的把這四句話還給你了。不要忘了當你用手指指著別人的時候,另外四根是指著自己,你又何嘗不是用自己狹隘偏頗的眼光來論斷這篇文章作者的用心呢?

  80. 貓草表示:

    閒聊一下周邊的話題
    首先是時間點
    無名小站時期,九把刀有一天當時在處理貓大抄襲事件
    他在自己個版提到有個人寫信給他
    問他『這樣算不算抄襲』云云
    九把刀沒有把信件PO版上,但是有提起這件事
    印象中他是直接跟對方說有
    那位寫信給九把刀的似乎正是這個事件的當事人 囧
    如果這段記憶無誤的話,老實說這段已經算是好笑
    相較於後面的各方論戰相比

    關於抄襲的部分,在當時有人比對過
    該學生的網站裡頭有許多相關的作品
    包括自創的殺手系列、這次的主角『語言』、以及跟獵命師相仿的作品『算命師』
    這些作品不是抄襲,但很明顯可以看出是取自九把刀的題材
    拿去投稿的那篇其實重點不只是創意
    更在於結構與段落幾乎相同
    如同把詞面抽換掉一樣的改寫
    這有沒有涉及法律上的抄襲老實說是有爭議的
    不過明眼人可以輕易看出這種相似之處

    而我個人感興趣的地方在於
    A:評審的處理方法
    B:後續的回應
    C:網友的回應

    在A這個地方,評審如果看過九把刀,或許就不會選擇『即使不是抄襲,卻有道德爭議的文章』。而評審沒看過,並且在事後發表不恰當的言論,導致事件更加激烈

    評審在這個事件的反應並不恰當,執意頒獎給如此爭議的作品更讓人懷疑是不是『事後發現已經下不了台』的倔強,不過當然這已經是推測的部分了

    九把刀的作法好不好呢?老實說,可以理解但也不妥
    不過以結論來說,最後大家摸摸頭,一者得獎一者得名,評審安然下台
    網友如何評斷此事已不在『河蟹』的射程範圍

    C部分的議題,網友如何挺九把刀、反九把刀的反應最為有趣
    現在已經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觀看這件事
    評審以自己專業的力量作出傲慢的評價
    九把刀以自己的名氣執行網路暴力
    至於這個學生,得了一個獎,卻一輩子洗不淨這個事件的影響
    說老實話,現在看來不得獎搞不好會更好

    而背後隱藏的權力觀點其實非常有趣
    正因為各個不同領域的權力間無法互動,也摒棄互動
    導致彼此都無法接受其他人看法
    最後摸摸頭,大家一團和氣,這就是大人世界的處理方法

    同時間還有一個某作家抄襲部落格作者事件,下場也一樣
    某位兩性作家涉嫌抄襲–>堅決否認–>比對無誤–>道歉但未坦承抄襲–>雙方和解
    嗯……這種事情只會一再發生吧?

    年代久遠,雖然幾個事件發生時我都在現場
    不過可能有誤,也歡迎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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